“2011全国汽车职业院校课程设计大赛”预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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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顶部】发表日期:2011-12-15 14:13:43 |
各相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汽车产业振兴发展需求,深化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引领专业和课程建设方向,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联合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汽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汽车市场分会、北京师范大学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等单位拟于2011年10月底在杭州举办“2011全国汽车职业院校课程设计大赛”,与“2011全国汽车职业教育年会”有机结合,进一步做大做强汽车职业教育“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平台。目前大赛预报名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1全国汽车职业院校课程设计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杭州技师学院 协办单位: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汽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汽车市场分会、北京师范大学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博世汽车检测设备(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运华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等 三、竞赛时间与地点 2011年10月底(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杭州桐庐。 四、赛项设置和参赛对象 1、竞赛设汽车维修和汽车营销两个赛项,在每个赛项下又分为高职组和中职组。 2、各类汽车职业院校(高职、高专、中专、技校、职高等)汽车维修相关专业教师和汽车营销相关专业教师均可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五、竞赛初步规程 1、比赛采取团体赛制,以强调团队合作,展示团队风采。 2、每校可报名参加单一赛项或两个赛项,每个赛项各限报一队,每队由两位在职教师组成。 3、比赛内容为实训课课程设计,要求体现理实一体化、课堂和工作环境一体化、多种教学手段一体化,重在考察参赛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课程设计创新能力和教学现场掌控能力,充分体现“双师型”教师的综合素质。 4、比赛采取“命题作文”方式,汽车维修赛项将在实车故障诊断实训课方向上指定赛题,其中高职组拟为综合故障诊断实训课,中职组拟为单一系统故障诊断实训课;汽车营销赛项将在新车销售实训课方向上指定赛题,其中高职组拟为产品推介实训课,中职组拟为店内接待实训课,具体赛题将在竞赛规程中公布。 5、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要求各队围绕指定赛题提交技术方案和课程设计方案,经专家评选后产生进入复赛名单;复赛在比赛现场以“说课”方式进行,优胜者进入决赛;决赛在比赛现场以“示范课”方式进行,最终决出比赛名次。 6、比赛所用车型和器材将在近年来教育部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组织的赛事和校企合作项目所用仪器设备范围内指定,尽量不增加参赛院校的负担。 六、奖项设置 比赛按汽车维修和汽车营销赛项,在高、中职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中又以成绩高低排出冠、亚、季军;除奖杯、奖状、奖品外,对获奖教师个人颁发证书。 七、培训和观摩 组委会将根据参赛院校要求,在不影响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的前提下,适时组织相关培训,同时开放比赛现场,欢迎参赛队互相观摩,也欢迎非参赛院校观摩,以最大程度实现“以大赛促进教学改革和教师水平提高”的目的。 八、报名及相关事项 1、大赛组委会下设技术委员会和竞赛秘书处,以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2、参赛院校请填写附件的预报名表,并于2011年5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提交到竞赛秘书处。竞赛秘书处设在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联系人:周强,电话:010-63510203,传真:010-63519934,邮箱:zhou@asc-sae.org。 3、预报名结束后,组委会将向报名院校正式发布竞赛规程和相关文件,并组织技术答疑,以帮助参赛院校备赛。 4、组委会不向参赛院校收取任何费用,晋级复赛的院校往返交通费用和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观摩代表每人收取观摩费300元,往返交通费用和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作为“2011全国汽车职业教育年会”的一项观摩内容,同时出席年会的代表可免收观摩费。
附件 “2011全国汽车职业院校课程设计大赛”预报名表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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